福建仙游“一庭两所”矛盾纠纷联调机制解决烦“薪”事

福建仙游“一庭两所”矛盾纠纷联调机制解决烦“薪”事

中新网福建新闻4月29日电(程清香 周磊)“这都多少年了,我这钱还能讨回来吗?”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人民法院立案窗口前的老郑显得格外无助。

2013年,余某和林某夫妻共同经营一家红木小件加工厂,二人雇佣老郑加工一批红木家具。一个月后,老郑打算外出务工便提出辞职,但因工厂经营困难,他迟迟未领到属于自己的那份工钱。转眼来到2024年,漫漫讨“薪”路,让一辈子未打过官司老郑走进了法院。

“我们确实在2013年雇佣老郑加工红木家具,但工资的结算和支付都是我丈夫负责。他今年正月过世了,老郑的工钱到底是个什么情况,我也不知道啊。”老板娘林某表示自己对老郑讨薪一事并不知情。

仙游法院法官林建秋仔细审查案件材料后发现,案件比较棘手。由于时间久远,拖欠的工钱没有结算凭证,而负责工钱结算的老板余某已经去世。

林建秋想到了2023年12月,仙游法院、仙游*、仙游县司法局联合制定的《关于全面建立“一庭两所”矛盾纠纷联调机制的意见》。如果人民法庭、派出所、司法所强强联合,也许可以更好解决各解纷力量资源共享不同步、信息沟通不及时、矛盾化解不彻底等问题。

为妥善化解纠纷,4月11日上午,“一庭两所”联席会议在度尾镇司法所召开。

在大济法庭、度尾镇派出所、度尾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激烈讨论声中,案件的症结和发展经过越发清晰。

“一庭两所”矛盾纠纷联调机制还为三家单位培养和提供驻庭、驻所调解员。因此,林建秋还提前联系了度尾镇驻所调解员小张,一行人于当日下午便赶赴度尾镇司法所的调解工作室开展调解工作。

三家工作人员密切配合、协调联动,结合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据材料,从“情、理、法、效”四个角度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。最终,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,并签署了调解协议。驻所调解员小张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录入案件信息,并向仙游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。次日,老郑便收到了自己的工钱。

众所周知,人民法庭、派出所、司法所都是联系人民群众最密切的单位。而“一庭两所”矛盾纠纷联调机制更好发挥出这三个基层部门的联动力量,也让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更多惠及辖区群众、助力乡村振兴。

当群众发生纠纷时,人民法庭、司法所、派出所可以第一时间介入,如果能直接化解就由法庭及时予以司法确认。如果尚不能马上化解,或者已经进入法院审理的案件,也可以以委托调解的方式由三家合力化解。这样的做法,本质上是为群众提供“家门口”的高效多元解纷服务,通过民事纠纷、治安警情等一站式处理,从而推动实现优势互补、风险共防、纠纷同调的“前哨式”解纷新格局。

这次成功化解的劳务合同纠纷,就是“一庭两所”矛盾纠纷联调机制的生动实践,是三家单位的密切配合、合力调解的结果。我们相信,在接下来的工作中,“一庭两所”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将继续发挥作用,更多像老郑这样的当事人将享受到该机制带来的法治红利。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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